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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吓人了!”7月30日,贵州普安,男子听到屋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扒开杂物寻

“太吓人了!”7月30日,贵州普安,男子听到屋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扒开杂物寻

“太吓人了!”7月30日,贵州普安,男子听到屋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扒开杂物寻找声音的来源,不料,竟发现一条小孩手臂粗的眼镜王蛇,男子被吓得蹦出好几米远!经测量,该蛇长3.2米,重14斤,消防员放生时险些被咬伤。网友:为什么要放生?夏季天气炎热,蛇类也迎来了活跃季,在农村居住的人这段时间要注意防范,由于蛇在野外没有地方避暑,就会往下水道、村民家中跑,如果家中发现异常后,一定不要轻易靠近,以免被毒蛇咬伤。这天,住在山脚下的一位大爷,突然听到屋内传来微小的动静,他以为有老鼠在偷吃,于是就扒开地上的杂物,想要将老鼠抓起来。没想到,声音的制造者不是老鼠,而是一条眼镜王蛇,眼镜王蛇在发现大爷后立即弓起身来,随时有可能发动攻击。大爷见状立马跑了出去并关上房门,随后给消防打去电话。没一会儿,消防人员就抵达现场,由于这条眼镜王蛇非常巨大,3名消防员不敢懈怠,费了好大一番力气这才控制住它。最终,消防员将眼镜王蛇带到合适的地方放生,没想到,这蛇的脾气非常大,不仅对消防员发起了攻击,还一路追着他们跑。网友对此表示疑惑,为什么这么毒的毒蛇抓到后还要放生,万一伤到人怎么办?其实这是出于生态平衡的考虑,眼镜王蛇是生态中环境中的捕食者,控制着鼠类以及蛇类的数量,随意灭杀一条,就可能导致生态失衡。大家对于这件事怎么看?信息来源:《3米长!14斤重!村民家中现剧毒眼镜蛇:蛇太大,担心袋子装不下》光明网
杭州一21岁女孩正处于试用期,却突然向老板请假15天。老板很好奇问其原因。谁知,

杭州一21岁女孩正处于试用期,却突然向老板请假15天。老板很好奇问其原因。谁知,

杭州一21岁女孩正处于试用期,却突然向老板请假15天。老板很好奇问其原因。谁知,女孩掏出一张纸,老板看后竟直接说:“马上给你转正!”光明网2024年7月23日的一篇报道引起了热议,网友也纷纷表示这老板真的该“发大财!”金格格来杭州已经两个月了,刚到这座城市时,她几乎没有什么依靠。她是从一个小城市过来的,心里充满了对大城市的憧憬和一些不安。为了尽快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她把精力几乎都投入到投简历上。她投了六七十份简历,每天都忙着浏览招聘网站,修改简历,填问卷,偶尔还得和招聘方电话沟通。每一封简历的发送,都是一次希望的寄托,可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回复,或者是被婉拒。尽管如此,金格格从来没有放弃过。她每天都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态,觉得只要坚持,总会有机会。终于,在投了这么多简历之后,她收到了一个面试机会。虽然这个工作与她原本想要的有些差距,但她知道,机会来之不易,她必须好好把握。拿到offer后,金格格松了口气,但她很清楚,这只是一个起点,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她特别珍惜这份工作,每天都尽心尽力。无论是完成任务,还是与同事的沟通,她都尽量做到最好。每个细节,她都不放松,生怕自己做得不够好,错失了转正的机会。刚刚有些稳定的生活,突然被一个电话打乱了。这件事,得从2022年说起。当时金格格还在天津读大学,那天她刚考完驾照科目四,兴奋得拉着室友去献血庆祝。站在献血车里,看着那些需要捐献骨髓的孩子们,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情感。于是,她在采血点登记加入了中华骨髓库,留下了一份造血干细胞的血样。那时,她从未想过这份举手之劳会对她的生活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命运总是这么奇妙。就在她刚刚入职满一个月的那个下午,一个陌生的杭州号码打了进来。电话那头的声音自称是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她当年留下的血样与一位血液病患者配型成功了。金格格握着手机,脑袋空白了几秒钟。她从未想过,这个决定竟然会牵扯到一个生命的未来。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种配型的成功率非常低,几乎是几十万分之一,但对那位患者来说,这份配型就是生死之间的“种子”。金格格静默了片刻,心里涌现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她的脑袋突然有一个念头闪现:如果她不去捐献,那头电话那边的素未谋面的人,可能就会失去继续活下去的机会。这个想法像是一个沉重的石头,压在了她的心头,一旦浮现,就再也无法抑制。她沉思了很久,终于做出了决定。这不仅是一个关乎她自己的选择,还是关乎那个病人的生死抉择。对她来说,或许这只是一次意外的机会,而对那位病人来说,这可能是唯一的希望。第二天,金格格心情复杂地来到公司,她揣着红十字会给她的证明,敲开了老板办公室的门。她几乎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被拒绝,甚至可能因此丢掉工作。她深吸一口气,开始简单而坦诚地解释自己的情况,告诉老板这次捐献的重要性。老板听完后,沉默了几秒,似乎在思考什么。他指着金格格手里的证明问:“需要多久时间?15天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给你调。”他的话语中没有丝毫犹豫,反而带着些许赞赏。显然,他被金格格无私的决定深深打动了。就在金格格愣住的瞬间,老板已经拿起电话,拨向了人事部:“格格要去做一件大事,她不在的时候工作我来协调,岗位必须为她留着,另外,马上给她办理转正手续!”金格格的眼睛瞬间湿润了,鼻子有些发酸。她没想到,自己勇敢的一步,竟换来了老板如此坚定的支持和信任。这个决定让她深感温暖和感激,但她知道,这还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她需要做的,是让自己父母也能够理解和支持这个决定。于是,金格格开始耐心地找资料,观看视频,逐渐说服了本来非常担心她的父母。她知道,这次选择不容易,但她也确信,自己做出了对的决定。住院打动员剂的那几天,是实打实的考验。休养结束后,金格格回到公司。迎接她的是一场欢迎会和正式的转正合同,老板兑现了所有承诺。她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对的事,还幸运地遇到了一家对的公司和一个对的老板。网友也纷纷表示这老板,这女孩都该“发大财!”信源:光明网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2025年7月28日,据光明网报道,一女子贷款30万后,突然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银行要求,女子遗产应优先还贷。吴女士看着两个孩子,她长叹一声,作为母亲,她心存愧疚,没有能够给孩子好的生活。她又看了眼丈夫,丈夫老实木讷,不善言辞,四处打着零工,收入很不稳定。吴女士下了决心,生活决不能就这么将就,她想投资,做小生意。可是无论做啥生意,都需要本钱,2023年5月,她来到银行,申请了经营贷30万元,期限一年,利息若干。之后,她按照计划,做了投资,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麻绳偏捡细处断。吴女士踌躇满志,想大干一场,可万万没有想到,她突然就去世了。丈夫木讷,并不知道妻子在外面干啥,他给妻子办了后事,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艰难度日。多亏有孩子的姥姥姥爷,时常过来帮衬,女儿离世,外孙就是他们最后的念想。转眼间期限到了,银行不见吴女士前来还钱,银行开始催款,却得不到吴女士的回应。银行联系不到吴女士本人,直接联系到她家人,这才知道,吴女士并不是不还,而是她已经去世了。贷款者本人去世,可是,人世间的债务并没有消失,银行一查,吴女士家里还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价值55万,登记在吴女士和她丈夫两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吴女士享有50%的份额,她已去世,她所占有的房子份额,如今已经转化为了遗产。吴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孩子,丈夫,他们有同等的权利,继承吴女士的遗产。银行认为,吴女士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该优先用来还清贷款。可现实是,吴女士到银行贷款,是她个人行为,丈夫并不知道,所贷款项,也没用到家庭开支。因此,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吴女士的丈夫并没有还款义务。两个孩子尚未成年,没了房子,他们将流离失所。吴女士的丈夫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刻面临失业风险。如果没了房子,他只能带孩子租房,孩子的衣食住行,上学教育费用,以他的收入,难以支持。可银行为了收回贷款,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吴某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给银行还款。法院走访调查,逐步了解到了吴女士家属面临的困境,一时之间,唏嘘不已。吴女士的孩子年幼,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在吴女士的遗产之内,首先必须为她的两个未成年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是,这样一来,剩下的遗产,根本不够偿还银行贷款,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会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清偿率。于是,执行法官将吴女士遗产价值,和俩孩子的情况都如实告知了银行,并向银行讲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银行听到法官的释义,了解到吴女士家里的真实情况,深表同情,最终表示,他们尊重并会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遗产范围界定。《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分出他人的财产。吴女士与丈夫共有的房产价值5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丈夫所有,剩余一半为吴女士的遗产。丈夫的27.5万元份额不属于遗产范围,法院仅能对吴女士的27.5万元遗产进行处置。2、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与必要份额保留。《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吴女士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院在遗产分割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限制。《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吴女士的30万元贷款为个人经营行为,丈夫未参与,且贷款未用于家庭开支。因此,该债务属于吴女士个人债务,丈夫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银行仅能通过吴女士的遗产主张债权,而无法要求丈夫以非遗产财产偿还。最终,法院判决:在吴女士的遗产范围内,为其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7.5万元。之后,吴女士继承人在继承吴女士遗产范围内,共同偿还银行欠款。